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公
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天职国际出具了《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第25032号),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非财务报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监事会对天职国际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示认同,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关的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