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承德露露股票代码:000848公告编号:2024-
032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周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
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0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梁启朝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5人,代表股份
596496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713%。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451247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7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45249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8人,代表股份145529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6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280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45249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9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事项: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72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5%;反对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66%;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756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1%;反对3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0.2730%;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72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5%;反对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66%;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
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756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1%;反对3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730%;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72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5%;反对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66%;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756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4691%;反对3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730%;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4同意59572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5%;反对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66%;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756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1%;反对3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730%;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890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4%;反对2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29%;弃权3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923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7%;反对25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758%;弃权3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5%。
5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833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6%;反对2287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5%;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866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04%;反对2287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7%;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746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297%;反对14149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5563%;弃权1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11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1612%;反对14149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228%;弃权1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0%。
表决结果:本提案关联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沈志军、梁启
朝已回避表决,提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177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8%;反对1319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10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35%;反对13192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项颂雨、徐秋羽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项颂雨律师、徐秋羽律师
7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