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24-02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
2024年4月28日上午11:00—12: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在2023年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305527652.94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5144077.2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24396467.27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77300246.3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以上所涉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大信出具的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的一些潜在风险因素,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2、3、4、6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