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6证券简称:安纳达公告编号:2024-29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688330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1056%。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648657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673%。
1(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3人,代表股份201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3%。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01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01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83%。
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军昌先生、陈毅峰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军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668657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7%;
反对0股;弃权17600股。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1277%;反对0股;弃权17600股。
表决结果:通过。刘军昌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毅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668657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7%;
反对0股;弃权176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7%;反对0股;弃权17600股。
表决结果:通过。陈毅峰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883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周永金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慧慧、陈策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3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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