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认真审阅了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专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刚:陈智敏:施虹: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