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晶澳太
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科技”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晶澳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382624 股,发行价格 67.2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99999985.28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8679230.6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6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 3200000000.00
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3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1468679230.65
合计4968679230.65
1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储存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截至2024年3月31项目名称总额日累计投入金额
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 3200000000.00 2575897592.02
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300000000.00130895055.27
补充流动资金1468679230.651468679230.65
合计4968679230.654175471877.94
截至2024年3月31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金额类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活期
57201010**********已销户
司石家庄跃进路支行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活期
13839000001**********已销户
司邢台分行营业部专户晶澳太阳能科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股份有限公司活期
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7517018**********已销户专户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活期
1305016578**********已销户
限公司宁晋支行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活期
040600132**********106742.95
晶澳太阳能有限限公司宁晋支行专户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活期
5023800**********已销户
限公司宁晋支行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活期
限公司石家庄西二环6349*****11684.43晶澳(扬州)太阳专户北路支行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活期
110802022**********313113.09
限公司扬州琼花支行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活期
811180101**********0
曲靖晶澳光伏科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专户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活期
87490**********8956348.81
司曲靖翠峰支行专户
2账户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金额类型曲靖晶龙电子材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活期
1500**********已销户
料有限公司司石家庄分行专户
合计9387889.28
注:截至2024年3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人民币
78775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二)募投项目本次延期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项目名称态日期态日期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
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试项目
(三)募投项目本次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共包括两条中试线,第一条中试线已完成安装、通电、设备调试,满足技术协议要求,完成验收;项目内容调整
后第二条中试线完成安装、通电、设备调试,正在进行工艺调试工作。
自公司开展“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建设以来,光伏行业异质结电池相关生产设备技术迭代加快。为了提升异质结电池技术的光电转换效率,持续降低生产成本,使得高效电池技术及早达到量产水平,公司根据行业最新异质结技术趋势,调整该项目工艺路线、升级技术方案,设备供应商亦根据本项目需求
3进行设备升级调整。大产能设备交付期和安装调试周期较长导致本项目整体进度延期。基于以上原因及未来项目工作计划,将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
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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