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年4月)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拟对
《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修改。本次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
副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工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董作。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过半数选举产生。举产生。
公司实行首席独立董事制度,经1/2以上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聘请董事会名的独立董事同意选举产生一名首席独立董事,誉主席1名,并就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作出负责协调独立董事的行动并代表独立董事与指导和决策支持。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协调。
公司实行首席独立董事制度,经1/2以上的首席独立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独立董事同意选举产生一名首席独立董事,负责度》规范。
协调独立董事的行动并代表独立董事与公司非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协调。首席独立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