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或者有异议的相关说明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独立
董事姚禄仕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投弃权票。
独立董事姚禄仕弃权理由: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CAC 证审字[2024]0146 号和否定意见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CAC证内字[2024]0016号,发现公司存在关联方交易内控失效、投资管理及对子公司的管理存在缺陷问题,该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本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保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涉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