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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包装: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6 查看全文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

等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2023年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

职责范围内的全面监督及检查。现将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

1、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报审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3年10月3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1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6、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

9、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

3、关联交易情况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

认真审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日常的关联交易。

4、对内部控制有关事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实行比较规范、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各个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要求,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了监督和跟踪检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全面落实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监事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监事会派出监事出席了2023年度历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并通过审阅财务报告等方式,从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以及关联交易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合法,实施程序正确,各项议案、报告的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勤勉尽责地情况,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不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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