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证券简称:亿纬锂能公告编号:2024-057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零号会议室,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金成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9人,代表公司股份902725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2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780781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6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8人,代表公司股份
121944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10%。
1/9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01人,代表股份121947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6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0234584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9%;
反对33314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弃权467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2156811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5%;
反对33314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2%;
弃权467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0233634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
反对34264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弃权467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2155861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7%;
反对34264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0%;
弃权467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2/9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0233634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
反对34264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弃权467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2155861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7%;
反对34264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0%;
弃权467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0266961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
反对42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2189188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
反对42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0234511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8%;
反对333879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弃权467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3/9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2156738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9%;
反对333879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8%;
弃权467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0233634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
反对34264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弃权467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2155861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7%;
反对34264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0%;
弃权467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刘金成、骆锦红、刘建华、江敏、黄国民、陈卓瑛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1948258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12189215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
反对42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2189188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
反对42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4/9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0229484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3%;
反对244542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弃权1863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2151711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7%;
反对244542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
弃权1863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0266961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
反对42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2189188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
反对42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865449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35%;
反对240574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50%;
5/9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9787676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611%;
反对240574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76%;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864499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24%;
反对240669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60%;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9786726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533%;
反对240669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54%;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864499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24%;
反对240669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60%;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9786726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533%;
反对240669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54%;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6/9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865449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35%;
反对240574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50%;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9787676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611%;
反对240574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76%;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865449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35%;
反对240574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50%;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9787676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611%;
反对240574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76%;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865449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35%;
反对240574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50%;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7/9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9787676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611%;
反对240574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76%;
弃权1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0226177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6%;
反对417218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2%;
弃权467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2148404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6%;
反对417218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1%;
弃权467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祝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02725446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90258527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5%;
反对42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9787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2180781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1%;
反对42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弃权9787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3%。
8/9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指派杜夏律师、张楚怡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