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3411371股,发行价格为
14.95元/股,募集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6.4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7320754.7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79241.7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2日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21]000178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和2021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23000.0014688.48
1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2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15200.009579.44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0000.00
合计50200.0034267.9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投资进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度新型高功率半导
1体器件产业升级23000.0014688.485164.3435.16%
项目高功率半导体技
215200.009579.44867.379.05%
术研发中心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0000.0010000.00100%
合计50200.0034267.9216031.71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序号项目名称期(调整前)期(调整后)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
12024年3月30日2026年4月30日
业升级项目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募集当时的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
需求做出的,投资内容包括厂房改造和装修费用、购置生产设备、铺底流动资金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实际经营情况、目标客户需求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放缓了固定资产投资进度,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为确保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3月30
2日延期至2026年4月30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受场环境变化、实际经营情况及目标客
户需求影响,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3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台基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后续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根据需要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阳张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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