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万邦达(300055)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永旭联系电话:0512-62938523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刑天联系电话:0512-62938523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是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是
保荐机构通过对于万邦达的现场检查,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发现的问题为: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1亿元,
1同比增长3.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91亿元,同比下降343.74%。
对于以上问题的说明如下:
在本次现场检查中,保荐机构通过(1)查阅公司披露的财务资料,了解业绩波动情
况;(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了解业绩波动的原
因;(3)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了
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等方式对该问题进行核查。
经核查,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主要在于以下几个原因:首先2023年石化行业整体呈现
出营收利润双降的态势,公司从事的新材料业务,主要是对石脑油裂解乙烯产生的副产品碳五、碳九馏分为原料进行深加工。2023年内石脑油价格总体高位震荡运行,主要原料碳五、碳九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公司2023年营
业成本增长9.48%,成本增加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同时,危固废板块水泥窑协同处置竞争压力较大,导致危固废产品收储单价年内下降。除此之外,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防范债务风险的政策,报告期内,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一揽子化债政策要求,国源投资就还款事宜与公司商定,万邦达免除应收利息2200万元,国源投资以现金方式偿还万邦达本金10000万元,此事项减少万邦达利润2200万元。同时,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基于客观性和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主要受宏观市场环境影响、响应国家化债政策及
自身业务布局所致。公司的主营业务、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对于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及提醒公司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披露2023年度报告,披露了2023年度财务数据,并对业绩波动情况进行了分析说明。
2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0次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是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1亿元,同比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增长3.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1.91亿元,同比下降343.74%。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业绩波动情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况,督促上市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5月6日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减持规定、现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分红、市值管理、退市规定等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监
管内容的理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无不适用助、套期保值等)
3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不适用保荐工作的情况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1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业绩亏损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亏损亿元,同比增长3.82%,实现归属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变化情况)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
1.91亿元,同比下降343.74%。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是不适用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2.发行对象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是不适用份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
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是不适用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
是不适用争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来不占用
是不适用资金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
是不适用独立性问题作出的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
是不适用关联交易的承诺
8、认购对象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
是不适用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和住房
是不适用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无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以下无正文)45(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永旭王刑天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