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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15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059证券简称:东方财富公告编号:2024-020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

3月4日通过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一青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议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未归属限制性股票1863.4752万股及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未归属限制性股票357.57万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同意作废上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指标设定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能确保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核实<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三至五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满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要求,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安永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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