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优度律师事务所
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Add: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京基大厦 1210 室 Tel:0759-3385850 Mail:youdobest@youdobest.com广东优度律师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广东优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广东省湛江吴川市黄坡镇(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大道6号公司一号会议厅召开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提案的内容、涉及的事实和数据发表意见。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和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系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官方网站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
15:00在广东省湛江吴川市黄坡镇(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
大道6号公司一号会议厅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忠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2.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
18日上午9:15至2024年1月18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2282535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3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4133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8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411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5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411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411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52%。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01选举冼海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02选举林妙嫦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冼海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股份
数:225372900股
1.02.候选人:选举林妙嫦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股份
数:22538099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冼海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股份
数:1239005股
1.02.候选人:选举林妙嫦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股份
数:1247102股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李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陈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春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曹洛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刘煜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选举李贤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李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225472902股
2.02.候选人:选举陈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225372897股2.03.候选人:选举李春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
份数:225372897股
2.04.候选人:选举曹洛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
份数:225380997股
2.05.候选人:选举刘煜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
份数:225372903股
2.06.候选人:选举李贤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
份数:22537289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李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1339007股
2.02.候选人:选举陈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1239002股
2.03.候选人:选举李春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
份数:1239002股
2.04.候选人:选举曹洛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股份数:1247102股
2.05.候选人:选举刘煜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
份数:1239008股
2.06.候选人:选举李贤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
份数:1239002股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林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李亚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杨雅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林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225388900股
3.02.候选人:选举李亚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225388900股
3.03.候选人:选举杨雅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22539699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林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1255005股
3.02.候选人:选举李亚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1255005股
3.03.候选人:选举杨雅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1263102股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2245251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66%;
反对372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83%;
反对372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通过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优度律师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广东优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张博张博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伍琼霞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