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宋城演艺”)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2601 号)。公司董事会就 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作出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相关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