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ST金运 公告编号:2024-013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议案未获通过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经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83%;
反对7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81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82420股,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83%;反对7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无需补充、更正或调整。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
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此次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必要性
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重新审议上述议案内容,认为该交易属于日常经营行为,公司股东利益未被损害。公司补充确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及财务报表不造成不利影响。
鉴于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事项,有必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梁萍、肖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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