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ST金运 公告编号:2024-006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60.2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634.06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94.35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利润为负值,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特提出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因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利润为负值,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出上述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相关意见
1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证持续发展,“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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