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9证券简称:绿盟科技公告编号:2023-060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49人,注
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振雷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志喜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8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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