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证券简称:扬杰科技公告编号:2024-022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8:00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
68号公司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萍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0983.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2%;利
润总额为104135.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392.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5%。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4月18日扣除回购专户中
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5406083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4365029.20元(含税)。自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2023 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审议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权期限为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
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备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