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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2 查看全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扬杰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其明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邵荻帆联系电话:021-231538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吴其明、邵荻帆、唐攸、包欣禾、杭路瑶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现场检查意见

一、现场检查事项是否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查看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以及三会规则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

(3)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财务总监访谈;

(4)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5)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控股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东、实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内部审计部门资料;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

(3)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业务情况和发展规划,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公告内容;

(2)查阅历次三会资料;

(3)检查披露事项与实际情况之间是否存在差异,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内容。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审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内部管理制度;

(2)审阅公司关联交易明细、应付账款及应收账款明细,抽取大额关联交易核查其合同、记账凭

证、银行回单等资料,确认关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3)审阅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序时账,审阅公司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明细,抽取大额资金支出

核查其审批流程、记账凭证及银行回单,核查是否存在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4)审阅会计师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5)审阅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签订的相关协议;

(6)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7)网络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层是否有诚信不良记录。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3)核查募投项目进度情况;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

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

(2)了解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查看行业研究报告;

(3)访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访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及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公司相关制度,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前述现场调查事项存在问题。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吴其明邵荻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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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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