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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雄胜-已离任)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03 查看全文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雄胜)

本人于2023年3月任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色股份”)独立

董事,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4月离任。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状况,按规定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雄胜,1960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1981年1月至1986年12月,历任江苏连云港财经学校任教研室主任、江苏连云港审计局任学会秘书长;1994年12月就职于南京大学会计系,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4月12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是否连续两委托出席独立董事任职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次未亲自参出席股东董事会姓名状态事会次数(现场/通会次数加董事会会大会次数次数讯方式)议

1杨雄胜离职1100否0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就有关事项积极发表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做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在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等,积极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就年度审计工作,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范围、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到公司现场考察,重点了解企业所处行业特

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通过电话、通讯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向本人讲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1、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七)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江苏省上市公司协

会举办的“上市公司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培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由于本人任职期间较短,任期内,未发生需重点关注的事项。此外,本人任期内,未发生作为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作为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未发生作为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已于2023年4月因个人原因离任。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3(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雄胜)

2024年4月1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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