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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2 查看全文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3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得到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

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23年

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税医股权事宜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7次董事会和3次

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

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监事会依法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

董事会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调整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监事会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基于2022年度经审计报告就作废第二个归属期385.65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核查意见。此外,由于黄玕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及其他4名激励对象离职,5名已授予未归属激励对象离职,监事会就作废相关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担负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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