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证券简称:蠡湖股份公告编号:2024-018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836人册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2023年业务收入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1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2023年上市公司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含 A、B股)审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姓名弋守川谢静欣张颖何时成为注册会
2007年2016年2003年
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
2007年2010年2003年
市公司审计
2何时开始在本所
2012年2016年2006年
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
2022年2022年2023年
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1年,签署重庆百2021年,签署浙江医
货、金科股份、博硕科药、开山股份、景兴纸
技、渝开发2020年度业等2020年度审计报
审计报告,复核万里告,复核国信证券、蓝扬、华策影视,珀莱雅思科技2020年度审计
2020年度审计报告。报告。
2022年,签署博硕科2022年,签署开山股
2022年,签署博硕科
技2021年度审计报份、杭州解百等2021技2021年度审计报
近三年签署或复告,复核万里扬、华策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多告。
核上市公司审计影视,珀莱雅、浙江沪瑞医药、如通股份、国
2023年,签署蠡湖股
报告情况杭甬2021年度审计报信证券2021年度审计
份、博硕科技2022年告。报告。
度审计报告。
2023年,签署蠡湖股2023年,签署江山欧
份、康普化学、川宁生派、梦天家具、开山股
物2022年度审计报份、莎普爱思等2022告,复核万里扬、华策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曼影视,珀莱雅、浙江沪卡龙、多瑞医药、如通杭甬2022年度审计报股份、国信证券2022告。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3(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事前对天健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了解,并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天健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评价,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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