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9证券简称:光威复材公告编号:2024-019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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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3168553.50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684568.2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362845000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
1753193073.26元,母公司2023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
1333663505.05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现金分红》和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以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计划,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
公司计划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313520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6352000股后的股份总数8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4125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66),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本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