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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717证券简称:华信新材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592354581W

(3)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 层

(5)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6)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审计经验。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夏瑞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晓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3年度审计费用36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经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公司将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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