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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谭有超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30 查看全文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谭有超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谭有超:198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8年4月至今进入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工作至今,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副系主任会计硕士(MPAcc)教育中心执行主任广东省会计学会理事。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3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8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次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姓名职务次数次数数次数出席会议谭有超独立董事8800否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1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次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姓名职务次数次数数次数出席会议谭有超独立董事1100否

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询问及查证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

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等;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认真参与公司决策,并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董事会形成科学、客观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属公司正常业务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作为公司

2023年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开展的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报告完毕,谢谢!汇报人:谭有超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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