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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胡庆)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胡庆)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2年8月31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胡庆: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深圳兴华工程公司会计,深圳市富日通进出口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亚太区高级经理,深圳市至高通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达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秘,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市神州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秘。2016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前海荆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

任深圳纳德光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和其他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是否连续两次期应参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出席股东董事会次参加董事会未亲自参加董加董事事会次数会次数大会次数数次数事会会议会次数

80800否2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除回避表决的情况外,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共主持并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共出席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共出席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3年度,本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委员会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名称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2023年4月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

25日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审计部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部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条工作计划的议案》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委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

2023年4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员会于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部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

25日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

2023年第二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8月案。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审计部工作总结的议案《》关

29日于2023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

2023年10月于2023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

26日

2023年第四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2023年4月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25日度薪酬的议案》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薪酬考审议《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委员会工作条例》开展工

核委员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

2023年7月会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

11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案》致通过所有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提名委2023年8月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员会29日《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公司于2024年1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和执行,本人将按要求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股权激励相关事项2023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相关事宜,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6、募投项目情况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本人及其他

两位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现场调研及其他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

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审计情况、年度经营计划执行等各方面情况。

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网络、传媒的相关报道,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2023年度,本人十分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独

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202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

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本人自任职以来,一直密切关注监管规

则的最新动态,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倾听中小股东的疑问及诉求,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八、其他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2023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交流,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庆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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