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100037)
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230Z1012 号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俊科技)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
230Z102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博俊科技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博俊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博俊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
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博俊科技实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博俊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博俊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230Z1012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陈莲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鹏举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家勤
2024年3月28日
2附件: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占用方与上上市公司核2023年度占用2023年度2023年度2023年末
2023年初占用占用形成原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市公司的关算的会计科累计发生金额占用资金的偿还累计发占用资金占用性质资金余额因
联关系目(不含利息)利息(如有)生金额余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非经营性占用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非经营性占用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
-非经营性占用企业
小计———-----
总计———-----往来方与上上市公司核2023年度往来2023年度2023年度2023年末
2023年初往来往来形成原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市公司的关算的会计科累计发生金额往来资金的偿还累计发往来资金往来性质资金余额因
联关系目(不含利息)利息(如有)生金额余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经营性往来人及其附属企业
重庆博俊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45045.6045498.1829457.1161086.66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
成都博俊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9778.517335.881300.0015814.39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
常州博俊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49267.8473739.1889629.9033377.11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
西安博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690.654066.054698.3958.31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
浙江博俊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2598.264666.006025.881238.37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其附属企业
济南博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1.572909.63-2941.20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
河北博俊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4010.002190.001820.00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
宁波博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83.28-83.28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
重庆博俊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30.00-330.00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
-非经营性往来企业
总计———107412.43142638.19-133301.29116749.33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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