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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络电子:独立董事程林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30 查看全文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林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系会计学博士研究生,1996年9月至2002年就职于烟台双一集团,任外贸职员;2003年11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加拿大约克大学,任教学助理;

2007年8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任教学、研究助理;

2012年7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任助理教授;2019年6月

至2022年4月就职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任系主任、教授;2021年2月至今就职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任教授;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担任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江苏芯长征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

今担任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6

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7、《关于改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1、《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3、《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1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1次股东大会,会前对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序号日期会议发表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5、关于改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2023年4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1事会第九

月20日见;

次会议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情况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15、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改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三届董

2023年4

2事会第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月28日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2023年7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亿维特(南京)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追

3事会第十

月5日加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一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亿维特(南京)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2023年8

4事会第十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月30日

二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予其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

2023年第三届董

交易的独立意见。

510月25事会第十

事前认可意见:

日三次会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予其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三届董

2023年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6事会第十

12月5日见

四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提请外部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机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

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

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改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2023年度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

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议讨论,形成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3、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程林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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