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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将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中证网讯(记者 王舒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日消息,为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根据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于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的经营者或者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千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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