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IPO预审机制落地!投行怎么看?
创业板建立IPO预先审阅机制,无疑是《创业板意见》中除增设第四套标准外的另一重要创新举措。该项机制具体该如何落地?其中又有哪些关注点?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前沿领域的创新密集活跃、竞争日益激烈。本次创业板改革借鉴境外成熟市场和科创板“1+6”改革经验,为避免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上市计划等对其生产经营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而针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创新企业,建立了IPO预先审阅机制。
深入梳理不难发现,这一机制的出台,既源于市场的现实需求,也参考了境外成熟市场的实践经验,有着坚实的现实基础。
从市场需求来看,据深交所相关回应,创新企业在筹备上市过程中,会涉及企业的财务状况、核心技术、竞争策略、上市计划等大量敏感信息。前期发行上市实践中,部分企业提出尽管有信息披露豁免、暂缓制度,但过早或长期的信息披露、可能给处于技术攻坚关键时期、商业化前期的创新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带来一定风险,希望能够缩短上市信息的“曝光时间”,便利企业在正式申报前做好业绩技术信息、上市计划等敏感信息的管理,以更好适应当前复杂外部形势的需要。
从境外制度实践来看,深交所方面表示,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均有类似机制,即允许企业向证券审核机构递交IPO申请文件时,不对外公开申请行为及申请文件,在审核机构秘密审核后较短时间内完成信息披露并上市。
例如,美国这一制度最早是境外发行人可适用,2012年扩展至新兴成长企业;2025年5月,香港推出“科企专线”,将只有申请第二上市或分拆上市的企业可适用,拓展至“18C章的特专科技公司”“18A章的生物科技公司”可适用,2026年3月,联交所刊发公开咨询文件,拟进一步将秘密递交机制拓展至所有企业适用。这一机制为科技创新企业创造了更为友好的上市环境,广受科技创新企业青睐。
有业内人士认为,创业板IPO预审机制与港交所IPO秘密递表机制有着相似之处,都具备非公开审核这一特性。但需区分的是,创业板IPO预审机制是正式申报前的审核安排,而港交所秘密递表机制本身就属于正式的A1上市申请,只是对外保密。深交所上述回应中,提到成熟资本市场的实践中就包括香港秘密递交机制,或侧面印证这点相似性。创业板该机制的设立同时被认为,能便于优质创新企业提高上市审核效率。
创业板IPO预先审阅机制具体该如何实施?
创业板此次推出IPO预审机制并非突然落地。今年3月,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就曾提及,要将科创板改革的有益经验复制推广到创业板,明确的重点中包括“特别是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有突破的企业实施IPO预先审阅”,这一提法也清晰描绘出该机制的适用企业范围。
回溯来看,2025年6月,证监会率先提出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上交所一个月后出台相关审核细则。当前,科创板已有长鑫科技和宇树科技2家IPO采用该机制推进上市进程。一年不到,创业板借鉴相关制度的成熟经验,也正式沿用了该机制。
机制落地后,市场各方最为关心的是,创业板与科创板的IPO预先审阅机制究竟有何不同,又如何实现优势互补。对此,深交所明确回应,创业板相关机制安排将与科创板保持一致。
从具体实施方式来看,预审阶段,IPO的申请文件、审阅过程、审阅结果等都不会对外公开,待正式申报时再披露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文件。
不过,深交所方面特别强调,预先审阅并非替代正式审核,交易所的审核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也不会降低。
一方面,无论企业是否经过预先审阅,提交发行上市申请后,交易所都将严格遵循现有规则、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审核工作,不降低审核标准。另一方面,如预先审阅后企业正式提交发行上市申请,预先审阅阶段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对交易所审阅问询的回复文件将同步对外披露。信息披露要求会一视同仁,充分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深交所还表示,对于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证监会、深交所仍然会依规支持企业用好现有的信息披露豁免和暂缓制度。
技术、信息安全成为预审机制中关注核心
在创业板建立IPO预先审阅机制中,保护优质创新企业的“技术安全”和“信息安全”成为2大关注点。尤其是对于AI芯片、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数字技术等核心价值高度集中在技术创新上的企业而言,这两项安全保护的重要性更为突出,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长远发展。
在传统IPO审核流程中,企业需在正式申报后按要求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等核心文件,其中不可避免会涉及技术细节、研发路径、客户信息、数据应用等敏感内容。这种“提前披露”往往适企业陷入过度披露可能泄露核心机密、披露不充分又不符合审核要求的两难境地,该机制推出则能精准破解这一痛点。
据财联社记者了解,近年来,因上市信息提前公开,出现竞争力受损、上市进程受阻的情况并不少见,可见此类风险并非个例。
此次创业板通过先审阅后公开的流程设计,在不降低审核标准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一个“保密审核”的缓冲期,实现“审核合规”与“安全保护”的双向平衡,让创新企业既能满足IPO审核要求,又能守住技术与信息安全的底线。
业内人士对IPO预先审阅是怎么看的?
有券商高管认为,创业板IPO预先审阅机制有望打造更高效透明的预期管理体系。结合今年3月深化创业板改革中提到的“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有突破的企业实施IPO预先审阅”这一表述,业内人士表达了更细致的看法。
从预先审阅适用条件来看,“优质创新企业”可涵盖多类主体,例如国家战略重点支持企业、高成长创新企业、优质民营中小创新企业等,兼顾政策导向与市场多样性需求。
对于“关键技术有核心突破的企业”这一指向,有观点提出可参考研发投入占比、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情况等指标,通过量化标准让认定更具可操作性。
有业内人士推测,该机制未来发展方向可能包括对创新企业实施分层管理,重点向核心技术有突破的企业倾斜审核资源。但同时,关键核心技术的认定标准仍需进一步明确,这既是保障审核公平性的关键,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审核质效。
另有资深投行人士表示,从当前资本市场各板块定位来看,创业板推出IPO预先审阅机制,体现了“精准滴灌、各有侧重”的监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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