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规定时间披露财报 恒大地产被上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2月8日电,上交所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期间公开发行15恒大03、19恒大02等公司债券,上述债券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交易。根据《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发行人应当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但发行人迟至2023年8月10日才披露前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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