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防内卷: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促进总供给和总需求动态平衡
事件:2025年7月1日,《求是》发布的《深刻认识和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文章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关于治理“内卷式”竞争的规定。
6月29日,《人民日报》刊发一篇名为《在破除“内卷式”竞争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文章称,“内卷”之下,竞争失去节制,市场机制受到扭曲,给高质量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内卷式”恶性竞争违背了经济规律,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会削弱行业整体竞争力,二是会破坏产业发展生态,三是会阻碍国内大循环。该文章还点名了光伏组件、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的“内卷式”竞争。
2025年7月1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2025年7月1日,《求是》发布的《深刻认识和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文章称,“内卷式”竞争将各类主体禁锢在低价低质、没有效益的竞争中,突破了市场竞争的边界和底线,扰乱了市场秩序,任其发展将贻害无穷。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总书记明确要求主动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和“内卷式”竞争。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作出了相关安排。近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精神,完善了相关规定。我们要深刻认识整治“内卷式”竞争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内卷式”竞争的危害和成因,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有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举措,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内卷式”竞争的突出表现和主要危害:“内卷式”竞争一般特征,是指经济主体为了维持市场地位或争夺有限市场,不断投入大量精力和资源,却没有带来整体收益增长的恶性竞争现象。有大企业“卷”小企业,有平台企业“卷”平台内经营者,还有“卷”产能、“卷”价格、“卷”同行的,结果却是多败俱伤,严重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企业行为看,“内卷式”竞争主要表现为:一是低价竞争;二是同质化竞争;三是宣传营销“逐底竞争”。
从地方政府行为看,“内卷式”竞争主要表现为:
一是为招引企业、培育产业,人为制造政策洼地,违规实施税费、补贴、用地等不公平非普惠的优惠政策,导致无序竞争;
二是不顾地方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情况,盲目上马新兴产业、重点产业,造成行业内大量重复建设和生产过剩;
三是为保护本地市场、扶持本地企业,设置或明或暗的市场壁垒,区别对待各类企业,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竞争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机制。通过竞争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胜劣汰,倒逼企业不断创新技术、改善经营管理,进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这是市场经济的优势所在。但市场竞争是有条件、有范围的。市场竞争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可一旦竞争过了头、越了界,演变成无序“内卷”,就会扭曲市场机制、破坏市场公平,造成诸多负面影响。
微观层面,低价恶性竞争等行为将导致企业压缩必要生产成本、降低产品质量,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最终会损害消费者利益。中观层面,各种无序竞争行为导致行业利润率大幅下降,破坏整个行业生态。宏观层面,“内卷式”竞争使落后产能挤出先进产能,抑制社会创新活力,扭曲资源配置效率,导致市场淘汰机制失灵,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特别是有的地方不计成本追逐短期经济增长,还可能带来严重债务风险和发展不可持续问题。
“内卷式”竞争将各类主体禁锢在低价低质、没有效益的竞争中,突破了市场竞争的边界和底线,扰乱了市场秩序,任其发展将贻害无穷。
“内卷式”竞争的形成:作为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现象,“内卷式”竞争的形成原因具有多维性和复杂性,涉及企业、行业、政府多个方面,既有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等规律性因素,也有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还有经济主体的路径依赖等原因,是多种因素综合形成的。
第一,宏观经济层面存在供需失衡问题。“内卷”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供需矛盾突出,供大于求。第二,新兴行业出现供需结构性矛盾。与过去恶性竞争主要集中在钢铁、水泥、轻工产品等传统产业不同,当前一个突出现象是,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商平台等新兴行业也深陷其中,究其根源,这与技术和产业发展规律有着密切关系。第三,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体制机制不健全。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需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但由于政府缺位越位等行为时有发生,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形成。 第四,发展模式路径依赖和短期主义倾向明显。
整治“内卷式”竞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招制胜,需要遵循经济规律,汇集各方力量,多管齐下,综合整治。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促进总供给和总需求动态平衡。提升创新能力是企业打开市场空间、防止低水平同质竞争的根本出路。
规范政府行为,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行业自律,提高行业和企业反“内卷”的自觉性。
一、整治“内卷式”竞争写入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
整治“内卷式”竞争被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涉及产能结构以及竞争秩序两个方面。从过往政策手段来看,可运用的整治手段包括设置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设立产能硬性退出标准、提升低效产能经营成本、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把握行政管理节奏等。从当前政策预期来看,分行业化解产业结构性矛盾政策尚未出台,后续政策或聚焦炼油、钢铁、煤化工、氧化铝、新能源汽车、光伏等多行业。
整治内卷式竞争成为今年政府工作重点之一。自2024年7月政治局会议首提“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后,整治“内卷式”竞争成为今年政府工作的一大重点,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5月发改委再次提及整治“内卷式”竞争,并提及了一系列措施。具体来看,发改委表态中,“内卷式”竞争主要导致了两大问题,一是产能的结构性问题,即“有的盲目跟风投资,有的跟不上技术更新迭代节奏”;二是对公平竞争秩序的扰乱,即“有的以低价、超低价、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有的制假售假、以次充好”。
自2024年7月政治局会议首提“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后,整治“内卷式”竞争成为今年政府工作的一大重点,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24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竞争”;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作为2025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2025年1月3日,国新办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积极化解一些行业供大于求的阶段性矛盾。
2025年3月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又明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从“防止”到“综合整治”,用词变化说明国家对这一问题的态度更明确、力度更深入、方法更多元。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写入“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释放出治理“内卷式竞争”的坚定决心和强烈信号。

2025年3月5日上午9时,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提到,要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2025年5月发改委再提提及整治“内卷式”竞争,并提及了一系列措施,标本兼治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和提质升级。
2025年5月27日,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委员会工作部署,紧扣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竞争监管执法等重点任务,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更好履行专家咨询组职责,为提升公平竞争治理能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贡献智慧力量。提出紧扣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竞争监管执法等重点任务。人民时评文章也指出,低水平的“内卷式”竞争,则会导致多输结局。
2025年7月1日,《求是》发布《深刻认识和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法规,进一步夯实了我国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法治根基。从企业行为看,“内卷式”竞争主要表现为:一是低价竞争;二是同质化竞争;三是宣传营销“逐底竞争”。从地方政府行为看,“内卷式”竞争主要表现为:一是为招引企业、培育产业,人为制造政策洼地,违规实施税费、补贴、用地等不公平非普惠的优惠政策,导致无序竞争;二是不顾地方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情况,盲目上马新兴产业、重点产业,造成行业内大量重复建设和生产过剩;三是为保护本地市场、扶持本地企业,设置或明或暗的市场壁垒,区别对待各类企业,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内卷式”竞争是怎么形成:第一,宏观经济层面存在供需失衡问题。第二,新兴行业出现供需结构性矛盾。第三,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第四,发展模式路径依赖和短期主义倾向明显。
整治“内卷式”竞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招制胜,需要遵循经济规律,汇集各方力量,多管齐下,综合整治。
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促进总供给和总需求动态平衡。供需不匹配、不平衡是导致“内卷式”竞争的重要原因。这就要求整治“内卷式”竞争必须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协调配合,既要做大市场空间,也要提高供给质量。要把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二、从历史经验来看,化解产能结构性问题
三去一降一补”对风险溢价的影响在当下仍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供给侧改革往往需要在最高领导层提高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政策支持力度自2010年起持续加码,明确将其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手段。通过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并购重组化解过剩产能加速,鼓励钢铁、水泥等行业加快整合。

化解产能结构性问题的一大手段是处置存量落后的过剩产能:从历史经验来看,可通过:
1)设置淘汰落后产能目标,通过分年度、分地区设定具体去产能目标,推动落后产能逐步退出;
2)设立产能退出标准,通过制定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技术等五方面主要退出标准,倒逼不具备合格竞争力的企业依法退出;
3)提高低效产能的经营成本,通过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率、提高产能过剩行业电价、限制信贷融资支持等手段,抬高低效产能经营成本。

化解产能结构性问题的另一大手段遏制产能盲目扩张:从历史经验来看,可通过
1)通过设置硬性技术、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2)通过投资审查、项目备案等政府行政管理方式控制新增产能;
3)产能置换,要求新建或改造产能通过等量或减量置换方式来淘汰落后产能同时控制新增产能。

2023年二季度后中国陷入通缩:要走出通缩需要力争GDP缺口为正,需要以供需两方面入手提升通胀水平:提高企业盈利和居民收入预期。

推动并购重组也是化解产能结构性问题的一大重要手段:从2010年首个高级别支持并购重组的意见出台开始,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就已成为并购重组的一大主要目的。本轮整治“内卷式”竞争再提并购重组,从具体行业表态来看,钢铁、新能源汽车有相关表态。

加强地方、企业行为约束是规范市场秩序的主要措施。可以通过破除保护主义、市场分割,建立统一大市场等手段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以及通过行业自律手段,限制低于成本投标、恶性降价、优化供应链管理等方式来规范和约束企业行为。当前,加强企业行为约束,主要集中在光伏、新能源汽车、平台企业、储能、钢铁等行业,主要涉及低于成本投标、恶性降价、供应链问题等方面。


1)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主要是通过设置硬性技术、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倒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否则无法扩产。

2)行政管理:行政管理主要指政府通过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前审批、核准或规范备案,直接控制新增产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3)产能置换
产能置换要求行业在新建或改造产能时,必须通过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方式,淘汰一部分的落后或过剩产能。等量置换是指建设项目应淘汰与该项目产能数量相等的落后或过剩产能;减量置换是指建设项目应淘汰大于该项目产能数量的落后或过剩产能。自2013年以来,钢铁产能置换政策不断优化,目前正在进行新一轮的修订。2024年8月工信部发布《关于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自2024年8月23日起,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在此之前的2020年也曾出现过暂停公示和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不再备案新的钢铁项目,并同步修订产能置换办法,在暂停15个月后发布了新版本的产能置换办法。

4)推动并购重组:并购重组是上轮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



5)加强地方约束、市场监管。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是化解产业结构性矛盾的一大重要手段。

6)加强企业行为约束:加强企业行为约束,主要集中在光伏、新能源汽车、平台企业、储能、钢铁等行业,主要涉及低于成本投标、恶性降价、供应链问题等方面。
光伏行业主要聚焦低成本投标,2024年10月,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光伏招投标市场不断出现超低价中标的案例。行业协会测算,0.68元/W的成本已经是当前行业优秀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前提下的最低成本。后续光伏或围绕低成本投标进一步自律,不排除出台引导性政策提高抵消产能的经营成本,整治光伏行业内卷式竞争。
新能源汽车主要聚焦恶性降价及供应链问题。2025年5月,人民日报发文《反“内卷”该出手时就出手》指出“恶性降价、地方保护,让部分新能源汽车销量大涨、利润大跌,一些项目资金链断裂,让车主陷入维保难”。在恶性降价方面,16家车企在2023中国汽车论坛上联合签署了《汽车行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承诺书》,做出了包括“不以非正常价格扰乱市场”在内的多项承诺。供应链问题方面,6月中旬,多家车企承诺向上游供应商支付账期统一至60天内。此外,广汽集团、宝马、北汽新能源等车企承诺60天内向下游经销商返利。
平台企业方面主要聚焦恶性竞争、仅退款等经营模式,人民日报文章批评平台企业“仅退款”政策挤压商家生存空间,助长“低质低价”的不良风气,强调在平台治理中要兼顾消费者权益与商家合理利润,防止恶性竞争。5月,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约谈京东、美团、饿了么等平台企业,要求公平有序竞争,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储能行业同样聚焦低成本投标。2024年12月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召开闭门研讨会,会议主要围绕“反内卷式竞争、反低于成本价格竞争”等内容的行业自律公约、防止“内卷”的相关措施、促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等三大议题展开讨论。
钢铁行业主要聚焦恶性竞争,如现金流为负、但粗钢产量仍在增长的企业。5月,中钢协表示将于近期对2024年全年及2025年一季度钢铁主业现金流为负、但粗钢产量仍在增长的6家企业予以提醒。

三、后续展望
后续展望:从当前政策预期来看,分行业化解产业结构性矛盾的政策尚未出台,有望尽快落地。从发改委表态来看,不同行业的整治手段或不尽相同,炼油、钢铁等行业或主要通过化解存量过剩产能的手段进行优化;煤化工、氧化铝等行业或通过遏制产能盲目扩张的手段进行控制;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新三样”行业或通过行业自律—即加强企业行为约束的方式来进行监督。
2024年10月,风电:2024年10月21日,风电产业呼吁:破内卷,向新生,12家整机商牵头联手抵制恶意低价竞争。大会期间,金风科技、远景能源、运达股份、明阳智能、三一重能等12家国内主流风电整机企业共同签署《中国风电行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提出要规范企业竞争行为,保障中国风电行业健康发展。多位业内高管呼吁,要竞争也要合作,风电产业发展要持续向好,还应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抓住新能源发展机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5月,养猪:记者从多信源获悉,多家头部猪企接相关部门要求集团场暂停能繁母猪扩产,出栏体重也需要控制在120公斤左右。企业人士表示,会议主要涉及去产能、二育调控、头部企业带头稳价格等。
汽车:2025年6月20日无序价格战下的“内卷式”竞争,正在影响整个汽车行业。中汽协《关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倡议》。
2025年1—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下降1.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709.5亿元,同比下降7.4%;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0170.7亿元,下降1.5%;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856.8亿元,增长0.3%;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592.5亿元,增长3.4%。
6月25日国务院副总理23日至24日在河北调研时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积极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总结来看,整治“内卷式”竞争主要涉及了两大产业问题,一是产能结构性问题,二是公平竞争秩序的扰乱。前者可以通过化解存量、遏制增量、推动重组来形成资源优化,具体措施包括设置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设立产能硬性退出标准、提升低效产能经营成本、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把握行政管理节奏、设立产能置换标准等。后者可以通过破除保护主义、市场分割,建立统一大市场等手段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以及通过行业自律手段,限制低于成本投标、恶性降价、优化供应链管理等方式来规范和约束企业行为。
从当前政策预期来看,分行业化解产业结构性矛盾的政策尚未出台,有望尽快落地。从发改委表态来看,不同行业的整治手段或不尽相同,炼油、钢铁等行业或主要通过化解存量过剩产能的手段进行优化;煤化工、氧化铝等行业或通过遏制产能盲目扩张的手段进行控制;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新三样”行业或通过行业自律—即加强企业行为约束的方式来进行监督。

参考资料:
20250702-招商证券-整治内卷式竞争政策组合的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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