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星昊医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证券交易所 05-30 00:00 查看全文

false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于2025年5月13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发布的《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13:00如期在北京市大兴区仲景西

路1号院会议室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7日15:00至2025年5月28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经验证,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8人,代表股数53485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764%。

2、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律师等,该等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2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6%。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其身份。4、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80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3%。

三、本次股东会有股东提出新提案

2025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34.9047%股份的股东北京康瑞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中增加临时提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验证,公司本次临时提案的增加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关于聘请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4、《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7、《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包括三项子议案:(1)《关于选举殷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于继忠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温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包括两项子议案:(1)《关于选举徐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周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16、19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第17、18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4、1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第6、9、10、17、18项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本次股东会对前述议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于网络投票截止后公布表决结果。

综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