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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辉信息: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6-20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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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090证券简称:同辉信息公告编号:2025-048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符合《证券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征集条件,并保证其在本公告披露后至代为行使股东权利之日持续符合征集条件。

一、征集事由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征集表决权议案:

1、《关于免去王一方女士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免去杨忠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7、《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8、《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9、《提名赵起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关于选举李学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王芃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王国成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征集主张及理由

1、《关于免去王一方女士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案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先生,针对其提出的罢免理由,董事会认为: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先生及原共同控制人崔振英女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北京证监局的立案调查通知。为了增强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避免因立案调查导致公司银行融资、投标新业务受限,经战略投资方南天数金(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天公司”)推荐,公司提名王一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自2024年4月16日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任职。王一方女士在任职期间始终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优化业务结构,推动业务质量稳步升级。主导开展业务条线全面梳理工作,明确核心主营业务方向,收缩低毛利代理业务,重点开拓数智化技术应用解决方案市场,已在高职教、康养人才培训、港口自动化等细分领域取得实质成果。在其带领下,公司2024年实现营收同比增长8.42%,亏损收窄43.85%,经营状况显著改善。

强化内控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通过整合风控法务部,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全面提升。在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通过正面信息披露与传播,改善公司社会形象,稳定市场预期。

协调资金支持,化解流动性风险。主动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同时积极协调战投方资源争取资金支持,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推动公司稳定发展。

基于上述理由,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征集人理由如下:

公司目前运营状态良好,如改组董事会,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继任者,目前尚未知继任者,也无法判断能否承担起维护公司持续运营的能力。

解除王一方女士董事职务,经问询战略投资方南天公司,战略投资方认为,应该持续支持王一方女士担任董事,如王一方女士继续任职,将持续支持公司的融资、经营等利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解除王一方女士的董事职务,将无法持续支持公司的发展。

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征集人中部分成员为本议案提议的罢免对象,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

2、《关于免去杨忠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案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先生,针对其提出的罢免理由,董事会认为:

杨忠先生的任职状况和王一方女士相似,自2024年4月16日担任公司董事,主管公司风控法务部。任职期间始终秉持勤勉尽责态度,全面完成公司整体内控体系的梳理、整改及完善工作,有效提升了公司内控治理水平,助力公司顺利通过2024年度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此外,杨忠先生牵头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通过事前防控运营风险,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理由,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征集人理由如下:

公司目前运营状态良好,如改组董事会,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内部控制的执行者,目前尚未知继任者能否承担起维护公司内部控制运营的能力。

解除杨忠先生董事职务,经问询战略投资方南天公司,战略投资方认为,应该持续支持杨忠先生担任董事,如杨忠先生继续任职,将持续支持公司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解除杨忠先生的董事职务,将无法提供持续支持。

经过权衡,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征集人中部分成员为本议案提议的罢免对象,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案人为公司董事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未获通过,故再次提交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案人为公司董事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未获通过,故再次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5、《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案人为公司董事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未获通过,故再次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6、《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提案人为公司董事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未获通过,故再次提交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7、《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案人为公司董事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未获通过,故再次提交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8、《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案人为公司董事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9、《提名赵起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案人为公司董事会,赵起高先生担任董事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针对提名其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认为:

赵起高先生目前担任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秘

书、总法律顾问,也是公司战略投资方南天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推荐赵起高先生担任董事,是因为公司原董事姜秀霞辞任,导致董事会人数比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少一人,需要补选董事。

公司认为,赵起高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人选,当选后,将会更顺畅的协调公司与战略合作方的协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基于上述原因,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且根据本次股东会的投票规则,选择全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赞成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10、《关于选举李学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案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先生,针对其提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认为:

对李学明先生担任董事事宜,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委员会认为李学明先生在当下不宜出任董事,但公司董事会和提名委员会尊重公司股东行使权利,交由股东会直接审议。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其他董事会成员不对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负责。

李学明先生在公司任职时间较长,于2024年5月24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是一名优秀的经营者,且在战略投资方南天数金合作期间,积极配合,在公司业务开展、经营管理方面取得良好业绩。

但李学明先生专注于业务,在担任董事履职方面,尚不如现在在任董事,其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成熟。

基于上述原因,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11、《关于选举王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案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先生,针对其提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认为:

对王芃先生担任董事事宜,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委员会认为王芃先生在当下不宜出任董事,但公司董事会和提名委员会尊重公司股东行使权利,交由股东会直接审议。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其他董事会成员不对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负责。

王芃先生未在公司任职,其过往资历无法核实。在公司面临立案调查尚未结束,公司运营仍需进一步巩固提升的情况下,王芃先生了解公司业务需要较长时间,其能否支撑公司正常运营的状况不明确,未获得王芃先生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态度,尚不如现在在任董事。

王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将导致战略投资方南天公司推荐的人退出,将导致战略合作方的支撑终止,其担任董事的条件不成熟。

基于上述原因,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12、《关于选举王国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案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先生,针对其提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认为:

对王国成先生担任董事事宜,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委员会认为王国成先生在当下下不宜出任董事,但公司董事会和提名委员会尊重公司股东行使权利,交由股东会直接审议。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其他董事会成员不对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负责。

王国成先生在公司任职时间较长,担任销售四部部门经理,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是一名优秀的业务人员,且在战略投资方南天数金合作期间,积极配合,在公司业务开展、经营绩效方面取得良好业绩。

但王国成先生专注于业务,在担任董事履职方面,尚不如现在在任董事,其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成熟。

基于上述原因,征集人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三、征集人情况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5年7月17日(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期限

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25日(工作时间)

(三)征集程序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其开户时所用的身份证明文件类别一致);

(2)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票代理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3)自然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

第三步: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先通过电子邮件将上述文

件原件扫描件送达后,再将原件通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方式、委托专人送达或其他可以签收确认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的,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委托专人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人:同辉信息董事会

电话:010-82476677

邮箱:zqb@tonghuijiashi.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中路 25 号 B座 1层 101号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

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为有效:(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本公告确认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点;

(2)股东提交了符合要求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文件;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其他:

(1)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3)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

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4)征集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董事会的权利,且本次征集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5)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偿征集表决权的活动;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进行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征集人: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附件:

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作为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本股东是在对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或“征集人”)征集表决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委托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本委托书签字人签署本委托书已履行了本股东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已经得到充分合法授权。本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表决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本股东将所拥有的权益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征集人。

在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之前,本股东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本股东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的,应当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本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但本股东出席股东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表决结果以本股东提交股东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股东作为委托人,兹委托董事会代表本股东出席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本次股东会,并代表本股东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如下全部议案进行如下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免去王一方女士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反对

2《关于免去杨忠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反对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5《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同意

6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非累积投票议案《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或同意

7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

累积投票议案《提名赵起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9候选人的议案》

10《关于选举李学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反对

11《关于选举王芃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反对

12《关于选举王国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反对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本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以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同辉信息董事会

电话:010-82476677

邮箱:zqb@tonghuijiashi.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中路 25 号 B座 1层 101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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