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139证券简称:华岭股份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岭股份
股票代码:430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远华
住所: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高行镇繁锦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高行镇繁锦路******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5
第四节权益变动情况.............................................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八节备查文件..............................................11
一、备查文件...............................................11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华岭股份指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本报告书、报告书指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刘远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指张志勇、张远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最高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226%。信息义务披露人于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5月20日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39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226%,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下降到5.0000%。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指北京证券交易所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刘远华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11196408******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繁锦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繁锦路******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居住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
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第四节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5月20日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39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2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比例股份种类股份性质
(股)(%)
刘远华集中竞价2025年2月19日至11390550.4226%普通股无限售条
2025年5月20日件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4614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26%;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3475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无限售条件
26636630.9883%15246080.5657%
刘远华股份无限售条件
119397254.4302%119397254.4302%
张志勇股份无限售条件
张远110000.0041%110000.0041%股份
6信息披露义无限售条件
务人及其一股份
146143885.4226%134753335.0000%
致行动人合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华岭股份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7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华岭股份股份的情况。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9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0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交易记录。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1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华岭集成电路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51号2号楼股票简称华岭股份股票代码430139信息披露义务人名刘远华信息披露义务人住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称所区高行镇繁锦路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增加□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量变化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大股东控制人
?竞价交易□协议转让
□大宗交易□间接方式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表决权委托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663663股持股数量:14614388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比例:0.9883%持股比例:5.4226%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2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持股数量:1524608股持股数量:13475333股
持股比例:0.5657%持股比例:5.0000%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资
否拟于未来12个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将决定是否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月内继续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13(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远华
签署日期: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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