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139证券简称:华岭股份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岭股份”或“公司”)
于2025年5月21日收到股东刘远华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刘远华于
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5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
1139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26%。本次股份减持导致股东刘远华以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由5.4226%减少至5.0000%。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远华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5月20日股票简称华岭股份证券代码430139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减持股份(股)减持比例(%)
刘远华集中竞价11390550.4226%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
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数(股)占总股本比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例(%)
刘远华26636630.9883%15246080.5657%
张志勇119397254.4302%119397254.4302%
张远110000.0041%110000.0041%
合计146143885.4226%134753335.0000%
注: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五、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交易记录。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