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300证券简称:辰光医疗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振翮先生、侯晓远先生和郭宁女士,其中,侯晓远为公司董事,李振翮、郭宁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李振翮先生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内容审议结果《关于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
2024年4月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三次审议通过15日《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会议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况专项核查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
2024年4月
计委员会第四次《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通过
22日
会议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五届董事会审2024年8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计委员会第五次审议通过
20日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0月计委员会第六次《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审议通过
25日会议总结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听取审计机构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
持续关注公司审计工作、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等重点事项,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