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32证券简称:齐鲁华信公告编号:2025-008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年3月28日
生效日期:2025年3月26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改正(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违规事项类别:
财务核算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1、财务核算不规范
(1)公司部分产品在未取得交易对手方签收回单的情况下确认收入,不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导致收入成本跨期。
(2)公司未及时计提当月薪酬,存在费用跨期情况。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3年度少记净利润96.1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12.34%。
2、内部控制不完善
(1)2023年未按要求对部分库存产品进行减值测试。
(2)销售费用归集不准确,未将营销人员职工薪酬计入销售费用,而是计入管理费用。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
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第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均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本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中指出的相关问题,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的要求,继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报送整改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4号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