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79证券简称:基康仪器公告编号:2025-014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15:00—2025年4月18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30879基康仪器2025年4月15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120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王英兰女士、曹洋先生、苏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2025-017、2025-018)。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根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4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2024年度经营情况,根据2025年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计划,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31156.304.05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302490315.71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296684776.01元,其他资本公积为5805539.7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39497776股,以扣除回购专户2155000股后的137342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4335694.00元,转增27468555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决定及2025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以及公司董事工作职责和履职情况,董事会拟定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合计428.74万元、涉及的股份薪酬开支(即股份支付费用)合计162.62万元。
2025年度董事薪酬预案: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暂参照2024年薪酬标准
按月发放,最终薪酬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及董事履职情况拟定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非独立董事涉及的股份薪酬开支,根据股权激励方案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董事津贴为税前10万元/人,按季度发放。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决定及2025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以及公司监事工作职责和履职情况,拟定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合计113.09万元。
2025年度监事薪酬预案:公司监事的薪酬及津贴暂参照2024年薪酬标准
按月发放,最终薪酬及津贴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及监事履职情况拟定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1)。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对2024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
01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信函方式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7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112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112室
(四)邮政编码:100080
(五)联系人:吴玉琼
(六)联系电话:010-62698899
(七)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