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79证券简称:基康技术公告编号:2025-059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12: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子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薪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与支付方式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组成。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职务,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由董事会结合其所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经营目标达成情况核定。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
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奖金组成。
(二)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三)绩效奖金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业绩目标达成情况核定。
第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
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部分款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等情形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有权在其薪酬中扣除相关赔偿款。
第四章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整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脱产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的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