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0946证券简称:森萱医药公告编号:2028-028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1亿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5.16亿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7.6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2、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森萱医药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1月1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
行了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
行初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