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
830974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KAIDA METAL CATALYST AND COMPOUNDS CO.LTD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姚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文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俊嫣保证半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不适用
1.6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鱼海容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电话0571-86999694
传真0571-86790551
董秘邮箱 yhr@katal.com.cn
公司网址 http://www.katal.com.cn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13103
公司邮箱 kd@katal.com.cn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为贵金属催化材料的研发、制造和循环加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专业的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厂商。主要为汽车尾气净化、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客户提供贵金属催化材料的开发、生产、定制和循环加工服务。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利用自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及配方,研发和生产贵金属催化剂,核心产品有汽车尾气贵金属前驱体(硝酸铑、硝酸钯、硝酸铂)、铑派克(三苯基膦乙酰丙酮羰基铑)、辛酸铑、碘化铑、钯(铂)/氧化铝催化剂等,其中汽车尾气贵金属前驱体提供给环保行业的汽车尾气净化器生产企业,铑派克主要提供给石油化工行业的丁辛醇生产企业,辛酸铑提供给医药行业的培南类抗生素原料药生产企业,碘化铑提供给合成化工行业的醋酸、醋酐生产企业,公司近年与国内化工研究设计院合作开发的产品钯(铂)/氧化铝提供给煤化工、天然气化工行业的相关生产企业,公司近年自主研发的产品铂基催化剂,提供给氢燃料电池相关生产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机动车尾气后处理、基础化工和医药化工领域客户。公司当前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即直接与最终用户签署合同和结算款项,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除贵金属催化材料的产品销售外,公司还提供来料加工服务。
公司作为专业的贵金属催化材料供应商,秉承以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为驱动力的发展战略,实行差异化的竞争策略,通过研发新产品、推动行业产品迭代及技术进步实现公司营收规模和盈利水平的提升,且注重研发工艺技术的积累、对客户和市场的持续跟踪、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
公司主要瞄准进口替代市场,以降低我国关键材料对国外的依赖程度,提升我国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水平为己任,主要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国产化率低的汽车尾气净化、基础化工等细分领域成为了国产贵金属催化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894260065.79956413439.78-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10078567.98628222395.29-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723.84-3.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2.52%35.94%-
资产负债率%(合并)30.18%32.81%-(自行添行)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548320349.81854445309.86-35.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1272.03-15264226.35154.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111029.77-18335876.67122.42%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053333.3424411404.22-13.7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1.32%-2.60%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0.65%-3.13%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10150.00%
利息保障倍数10.1510.29-
2.3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期末数量比例%变动数量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10692339665.28%010692339665.28%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00.00%000.00%条件股
董事、监事、高管00.00%000.00%份
核心员工21537231.31%23857123922941.46%
有限售股份总数5687660434.72%05687660434.72%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793122017.05%02793122017.05%条件股
董事、监事、高管4632277428.28%-1400004618277428.19%份
核心员工2933320.18%-1400001533320.09%
总股本163800000-0163800000-普通股股东人数2552
2.4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期末持期末持有无序股东名股东期末持有限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股比限售股份数号称性质售股份数量
例%量境内
1姚洪自然22855369.0002285536913.95%228553690
人境内
2郑刚自然7850000.00078500004.79%78500000
人杭州仁旭投资境内合伙企非国
36536000.00065360003.99%65360000
业(有有法限合人
伙)境内
4林桂燕自然5075851.00050758513.10%50758510
人境内
5谭志伟自然4060300.00040603002.48%40603000
人境内
6周益自然3852496.00-52449633280002.038%03328000
人境内
7张琳自然3168980.00-5000031189801.908%03118980
人
8唐忠境内3062400.00030624001.87%3062400自然
人境内
9俞巧荣自然24700006320025332001.55%02533200
人境内
10郑仲良自然2479730024797301.51%02479730
人
合计61411126-5112966089983037.19%494399201145991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姚洪和林桂燕是夫妻关系,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郑仲良和郑刚是叔侄关系;
林桂燕是杭州仁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姚洪、林桂燕、杭州仁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刚、谭志伟是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不适用
2.5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3.1重要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2其他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否3.2.1.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权利受限类占总资产的比资产名称资产类别账面价值发生原因
型例%杭州市拱墅区石国有建设用建设银行杭州吴山
塘区块 M2-06工业 抵押 14273111.84 1.60%地使用权支行项目贷款抵押。
地块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保证金货币资金质押59824417.686.69%保证金、黄金交易保
证金、保函保证金。
总计--74097529.528.29%-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分别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取得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黄金交易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权利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8.29%,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