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70证券简称:新安洁公告编号:2025-022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安洁”)聘
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会所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5、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
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6、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300多家。主要涉及行业有制造业、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一致,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之前,公司审计委员会均召开了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数均为3票。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服务需求,信永中和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能够围绕审计重点,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就重点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均进行详细的沟通和交流。按时完成了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审查和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符合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工作中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