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627证券简称:力王股份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512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67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8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51210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51210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51110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51110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和
《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51110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51110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力臻)》(公告编号:2025-01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晓康)》(公告编号:2025-012)
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孟君)》(公告编号:2025-01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51210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51110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51110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5〕7-108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51110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110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1%;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李维海、王红旗、邹斌庄、张映华、王全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39110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李玲、张良回避表决。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六《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4110597.6250%10002.3750%00%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向振宏、王世晓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