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856证券简称:浩淼科技公告编号:2025-031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曙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年度,本人朱曙夏作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
规和《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公司章程》、《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共召开7次,本人按时参加了历次董事会会议,无一缺席。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中的法律专业人士,我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就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与表决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度内,本人发表书面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发表序号会议日期独立意见事项事姓名意见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明光浩淼安防股份公司2022年度股权激励计四届七2024年2月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次会议2日的独立意见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报告、财
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四届八2024年4月
2告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21日
权益分配、董蓝高薪
酬方案、募集资金与使用
情况、非经营资金占用、朱曙夏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同意
立意见解除限制并回购注四届九2024年6月销部分股票的独立意见
3
次会议11日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2024年半年报及摘要的独立意见四届十2024年8月
4向工行、中信、光大
次会议24日及农行授信贷款的独立意见四届十2024年9月对外投资设立子公
5一次会19日司的议案
议四届十
2024年10月2024年三季度报告
6二次会
26日的独立意见
议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四届十
2024年12月的独立意见
7三次会
21日向民生银行授信议
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浩淼科技现场工作时间满15天。
2024年12月24日至26日,本人参加了公司战略研讨会,并对公司进行了
一次现场考察,调查期间,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
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以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主动地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通过现场和通讯等方式,本人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提议召开董事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本人在2024年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继续加强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开展与经营管理情况,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朱曙夏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