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906证券简称:舜宇精工公告编号:2025-027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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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6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65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6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1434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9948万元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5625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38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术服务业
35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39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
27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5494万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
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殷鹏,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霜,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德盛,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和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10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处理处罚序号姓名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日期类型对在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
2024年10行政监管
1徐殷鹏宁波证监局到位、审计工作底稿
月11日措施
存在错误记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在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部分审计程序执行北京证券交
2024年12自律监管不到位、审计工作底
2徐殷鹏易所监管执
月23日措施稿存在错误记录、内行部部控制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15万元。
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经友好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并完成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