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906证券简称:舜宇精工公告编号:2025-007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文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公司总经理根据2024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简称《报告》),《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的经营、发展进行了回顾、总结,提出了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依据经济形势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下一阶段的发展规划和主要管理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简称《报告》),《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及工作重点、公司发展规划及2025年工作重点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2024年度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育新已离任)》(公告编号:2025-00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晓莺已离任)》(公告编号:2025-010);《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敏卫)》(公告编号:2025-01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加宁)》(公告编号:2025-01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文斌)》(公告编号: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尤敏卫先生、黄加宁先生、刘文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和《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请批准报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数据,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
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9元(含税)。本次预计分派现金红利578.233万元人民币(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在对2025年度业务拓展计划、人员储备、资金筹集等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019)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2024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情况进行了报告。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26号)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编号:2025-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对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销售、分期收款的销售商品等业务会计核算
的准确性,经过公司内部谨慎研究,调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净利润、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此次调整涉及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更正。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审慎审查,公司对前期
财务报表差错予以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体方案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董事长)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
的管理职务、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无额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标准年薪和年度绩效奖金组成:
(1)标准年薪按月平均发放;
(2)年度绩效奖金按照公司绩效评定办法进行考核评定后发放。
2.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董事均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所审议案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规定、业务规则、业务细则等(以下合称“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告编号:2025-02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2025-029)《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5-030)《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够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董事会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