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023证券简称:田野股份公告编号:2025-038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因项目建设及经营工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达川”)拟向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以下简称“海南农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申请“一链通”保理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申请固定资产贷款7800万元,贷款期限为5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姚玖志为上述银行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金额以海南达川实际发生的借(贷)款业务为依据,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具体条款以相关方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年5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姚玖志无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本次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22%(>10%),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海南省定安县塔岭开发区栖凤路3号
注册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塔岭开发区栖凤路3号
注册资本:135000000元
实缴资本:13500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丹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饮料生产;调味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产品的生
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7日关联关系:海南达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等级:SA+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1404264.33元
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70583260.24元
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257288013.56元
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40.36%
2024年营业收入:163688100.49元
2024年利润总额:13953002.74元
2024年净利润:12878052.96元
审计情况:以上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项目建设及经营工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拟向海南农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申请“一链通”保理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申请固定资产贷款7800万元,贷款期限为5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姚玖志为上述银行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因项目建设及经营工作需要,向相关银行申请借(贷)款。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姚玖志为上述银行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
利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正常发展需要。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担保系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姚玖志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对其偿债能力有充分地了解,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
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整体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生产经营良好,本次银行借(贷)款事项有利于促进其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姚玖志为相
关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国海证券认为: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姚玖志为公司子公
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姚玖志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占公司最近一期
项目数量/万元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27594.9423.09%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
00%
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0-七、备查文件目录
1、《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