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69证券简称:富恒新材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香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高香林,作为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高香林: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988年至2005年任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主任等职务,2005年至2021年任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副院长等职务,
2021年至今担任东莞理工学院教授。2013年至2019年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二、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出席情况
1、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
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实际出席次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会次数数高香林111100均为赞成票
2、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股东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高香林6600
三、发表独立董事审核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针对部分议案发表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2024年1独立董事1、《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同意月26日专门会议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第担保的议案》
一次会议2、《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3、《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4、《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2024年2独立董事《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
月23日专门会议
2024年第
二次会议2024年4独立董事1、《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同意月16日专门会议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
2、《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次会议3、《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4、《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5、《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6、《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7、《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2024年6独立董事1、《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广州银行股份有同意月11日专门会议限公司深圳粤海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2024年第保证担保的议案》
四次会议2、《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2024年6独立董事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同意月20日专门会议结构的议案》
2024年第
五次会议2024年7独立董事1、《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同意月5日专门会议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2024年第证担保的议案》
六次会议2、《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4年8独立董事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同意月16日专门会议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七次会议2024年9独立董事1、《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同意月25日专门会议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第2、《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八次会议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2024年10独立董事1、《关于增加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同意月18日专门会议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024年第2、《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九次会议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3、《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2024年11独立董事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同意月14日专门会议议案》
2024年第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十次会议案》3、《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4年11独立董事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
月14日专门会议2、《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2024年第的议案》十一次会议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认真审议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积极推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规范。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如下:
1、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报告》、《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和《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内审部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的议案》。3、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况;(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现场办公时间为20天。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九、其他情况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香林
2025年4月29日



